法制晚報訊(記者 梅雙) 田某駕駛轎車回家時,遇到同向行駛的王某。兩人一度在道路上追逐競駛。田某在加速趕超後踩剎車,王某心生不快,便將田某的車逼停,使用木棍、隨身碟拳腳毆打田某。
  挨打的田某情緒失控,駕車衝撞王某的車,並高速推頂其前行數百米遠。經過多次衝撞,兩車先後失控。商務中心王某的車撞壞一根電線桿後撞上路邊樹幹,田某的車撞倒騎電動三輪車的老人後撞上路邊樹幹。
  經檢驗,兩車均已報廢,王某辦公室出租經鑒定為輕傷二級;李某前臂受傷,經鑒定為輕微傷;一根10千伏電線桿被撞斷。
  日前,田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固態硬碟安全罪被昌平檢察院批准逮捕,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另案處理。
  昌平檢察院謝金月、王紅表示,根據《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隨身碟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田某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造成了他人身體傷害和公私財產損失。案發地點系公共道路,且僅有兩條車道,其駕車不計後果的多次衝撞前車,並高速推頂前車長距離行駛的行為,給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文/記者 梅雙  (原標題:兩男子飆車 毀了電線桿報廢倆車 檢察官表示 事發公共道路 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vbcb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